一是“窗口”作用。通过把网站建设成为展示检察工作的“窗口”,进一步彰显检察机关维护稳定、服务发展、促进和谐的职能作用,及时反映检察机关服务大局、服务社会、服务人民的工作动态,全方位、多视觉、立体化地宣传检察工作。二是“纽带”作用。通过把网站建设成为一条检察机关联系人民群众的“纽带”,进一步倾听民声、反映民意、集中民智,不断推出便民利民措施,促进检察机关与社会公众的互动交流,将人民群众的关心、支持与厚爱,化作检察工作前进发展的不竭动力。三是“平台”作用。通过把网站建设成为一个检察机关接受社会监督的“平台”,进一步拓宽了监督渠道,创新监督形式,及时受理网上举报、投诉、申诉,认真倾听社会各界的建议、批评和意见,加快规范化、人本化、信息化建设步伐,推动检察工作不断创新发展。
一是创意。要创建有本院特色的网站,主题鲜明,构思新颖。栏目及版面要设计合理,重点突出,层次分明,链接结构清晰。二是美工。整体布局要合理,使页面尽可能地简洁大方,更加符合审美视觉。网页设计上要美观协调,方便浏览者操作。色彩要整体和谐,图片富于独创性,符合审美习惯。三是内容。要充分体现本院特色与区域风貌,体现检察机关秉公执法、服务大局、检察干警昂扬向上的精神风貌。能实现网上办公和网上互动。四是技术。要运用较为先进的动态发布系统和开发语言,应用一些特殊技术,如加入flash动画、音频、视频等,从而丰富网站内容。